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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运行方案
2017-05-03 15:03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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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酝酿和筹备了一年半之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成立了。它简称为“中国ZZ研究中心”,英文为“CZZC”,即是“China’s ZZ Center”的简称。其中,“ZZ”既是“浙江·舟山”又是“咨询·智库”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2012年6月28日,在国务院批复成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一周年之际,在浙江海洋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举行了成立大会。在会上,校党委书记周克非向“中心”授牌,校长吴常文致辞并提出对“中心”的具体要求;会后,省社科联副主席何一峰发来贺词:“闻之高兴,衷心祝贺,重在运行,早出成果!”。舟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伟江发信表示祝贺。

       成立“中心”的宗旨:一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海洋发展的战略构想和中央关于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战略部署;二是为了全面呼应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重点战略的推进;三是为了满足“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快速和科学建设的迫切需要;四是为了借“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东风提高我校人文社科的研究水平、质量及影响力;五是为了给我校教师的人文社科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更大的平台。

为了更好地开展本“中心”工作,特别制定此“‘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运行方案”:

 

一、“中心”的功能定位

1.“中心”定性

“中心”在机构上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性质:

1)研究性

       “研究”是“中心”的基本属性,其研究范围涉及“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等发展性重大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系统和动态的研究。拟重点研究的内容有:一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关系,二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方式,三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四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与长三角区域的协同发展,五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文化和公共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等等。

2)咨询性

      “中心”是首个为海洋经济国家级新区开发、建设和发展而量身打造的一个“智库”。提供“咨询”是其基本功能。在经过几年的努力后,它将成为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舟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如何建设和发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一个重要的决策咨询和智慧智囊的基地。为此,要利用为“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把脉开方”的机会,把调查研究的意见形成咨询报告,及时提供和呈送给政府,为政府对“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决策提供一个科学的咨询服务。

3)协调性

     “中心”是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及其问题研究的横向协调机构,是有关多种研究机构的复合型组织,将复合各种研究“新区”的资源。所以,要充分发挥“中心”在“新区”研究、咨询和服务过程中的协调、协商和协同的功能和作用,就必须既要通盘谋划研究工作的目标、方向和任务,又要确保研究工作的效能和效果及其服务的满意程度,还要通过协调和协商研究和运行的过程及其矛盾,进一步整合各方和各面的资源和力量,拓宽工作领域,发挥“中心”的协同和综合的优势,不断提高对“新区”研究工作的质量及其层次和水平。

4)平台性

       “中心”是浙江海洋学院全体教师特别是人文社科系统教师和校外科研人员研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一个学术平台和舞台。它特别是一个为校内教师提供的有发展前景的注重提升学术研究层次和提高社会服务质量的平台;还是一个对“新区”的研究在全局、战略和高层次上形成一个可以提出整合和综合的良言良策的平台,更是一个鼓励和奖励针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有效的对策和建议的平台。为此,“中心”不仅要进一步搭建和完善学术新平台,而且还要最大地吸引学者到新平台来从事研究工作。

2.“中心”定位

“中心”在课题研究上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定位:

1)跨学科

       研究角度和方式要跨学科、跨学院、跨文理。跨学科研究是引发创新的重要源泉,是应对复杂现实问题的重要手段。在跨学科研究中,不同视角、不同方法的交汇和碰撞将推动研究创新。通过引入多学科视角和思维,凝聚不同学科的知识背景和方法,对“新区”开展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将极大拓展解决问题的行动空间,提高解决问题的质量效率,缩短解决问题的距离时间。

2)高水平

       研究成果要具有明显的影响力,要达到“专家认同,领导认同,社会认同”的程度,并以此来影响各级领导的决策。其中,要坚持高起点切入、全方位推进、新技术武装的思路,依靠高素质的学术团队和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平台,力争取得较丰硕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研究中能够取得较大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形成一批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实施效果好、政府领导肯定、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3)重实用

       研究成果要有利于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发展中的动态的、层次的、具体的和实际的问题解决。开展理论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只有把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等重要环节,才能取得实效。研究工作要从群众中、从“新区”发展实践中汲取养分,与群众一起从生活中、实践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真知灼见。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和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攻方向,深入研究总结“新区”建设和发展的生动实践,努力在破解发展难题、健全推动“新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中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4)强影响

        对研究得出的成果不仅要灵活应用和运用,而且还要注重成果的社会影响。所以,“中心”要做好对自己的研究人员和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的广为宣传和宣讲的工作。要用通俗易懂和浅显明了的语言进行宣讲,努力做到成果的家喻户晓和妇孺皆知的程度。也要充分发挥“中心”研究人员的优势,利用各种媒介把有深度、有影响、有现实意义的重要研究成果推介出去。要在政界、学界和民间三个方面迅速形成和产生自己特有的影响作用。

5)优服务

       它主要是“新区”的建设和发展不仅要进行全方位的服务,而且服务的态度要好,服务的质量要高,服务的效果要优。在服务中凝聚优势,又通过凝聚再更好地服务,是“中心”的一大主要特点。“中心”将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着眼于对理论和实际问题的深入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实际,研究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服务“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3.“中心”定用

“中心”在功能上要发挥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

1)培养团队

       “中心”将凝练学科的研究方向,培养教师的团队意识,推动和促进创新团队的形成,使教师的研究方向更加明确,从而促进一批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使得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得到提升。其中,在服务中凝聚,再通过凝聚更好地服务,这是“中心”的主要特点。为此,“中心”将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实践核心,打破以往高校学术研究偏重于“单干”、“单枪匹马”和“单挑独斗”的局面,从而形成一个以课题为核心,以研究所和“中心”为纽带的“集团军作战”的集成式研究方式。

2)提升理念

       “中心”将在提升“新区意识”和“新区理念”上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促使“全区”、全省和全国人民形成一种对“新区”的关注和研究的心理态势和“新区”的国家战略意识。为此,“中心”将为我校师生和国内学者进行“新区”研究并为“新区”服务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如专题调研、学术研讨、高峰论坛、师生交流、政策沙龙,等等,以促进社会各方和校内师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新区、关注新区、研究新区和投身新区,便于社会和师生更好地融入“新区”、建设“新区”、拥有“新区”和服务“新区”,从而为“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吸引、储备和培育越来越多和越来越高的人才。

3)汇集学科

       “中心”通过汇聚不同学科,形成集成优势,以提高对“新区”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性、整合性研究能力,推进学科交叉、交流和交融,培育新的研究领域和新的学科增长点。不同学科汇集一起形成的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中心”能够汇集不同学科及学科群,整合不同学科的优势,逐步形成一个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协同创新的和谐共赢的局面。

4)集聚力量

        “中心”要形成较强的吸引力来集聚人才资源和成果力量,最终形成关于“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学术拳头”效应。虽然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已有三位教授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领导的批示,有一项研究课题已经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一批较高水平的论文相继在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一些教师也在海洋经济和“新区”建设的各种学术交流中频繁亮相,但从“新区”建设和发展的迫切需求看,还需要吸引更多和越来越多的人才资源和学术力量来开展对“新区”的研究。

 

二、“中心”的组织架构

       “中心”由浙江海洋学院与舟山市联合共建,并要力争成为省委省政府研究“新区”的“NGO”平台。要以这个开放式平台为载体,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市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外机构的联合,整合学术资源和行政资源完成为“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的任务。为此形成如下组织架构:

(一)领导机构

       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为“中心”的领导机构,采取学术民主和教授治学的方式展开运行。它由学校党委书记和舟山市主要领导同时兼任主任委员,由学校分管科研副校长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任名誉主任委员,由国内著名教授兼任学术顾问,由校内外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兼任委员。

(二)行政机构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为主体,挂靠浙江海洋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与社科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学校社科联主席担任“中心”主任,校社科联副主席担任“中心”副主任,校社科联秘书长担任“中心”秘书长。由于“中心”又是与舟山市社科联共建的,所以舟山市社科联主席任“中心”副主任。

(三)研究机构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拟设下列若干以学科和研究的内容为核心而形成的研究所。

1)海洋生态文明研究所

2)现代管理体制研究所

3)人才引领战略研究所

4)海陆统筹发展研究所

5)地方文献资料研究所

6)科技支撑与创新研究所

7)海洋权益与管理研究所

8)海岛开发与保护研究所

9)先行先试政策与法研究所

10)国际化发展与翻译研究所

11)增长极与长三角发展研究所

12)海洋文化和文明建设研究所

13)“舟商”创新与创业研究所

14)海洋资源与战略空间研究所

15)社会建设与海洋社会研究所

16)公共海洋与海洋安全研究所

17)现代海洋金融与创新研究所

18)海洋旅游与休闲产业研究所

19)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研究所

       这些研究所只是一个设计框架,要按照“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建设。这些研究所还会随研究工作实际开展和进展的情况而适时和适度地变化,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研究“新区”的积极性、责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中心”的工作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是“中心”开展创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中心”拟从以下的“运行方式”、“工作程序”和“组织机制”等三个方面来展开自己的日常运行和工作:

1.运行方式

“中心”的运行方式创新主要集中在以下的“联盟制”、“协商制”和“协同制”上:

1)联盟制

       “中心”的工作体制是“联盟制”,是校内外学者特别是浙江海洋学院教师研究“新区”学术机构的联盟,即既要考虑中心的整体和总体的运行,强调的是一种顶层设计;又要考虑各个研究所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强调的是对自身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不仅是其中的研究机构都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而且其中的经费使用都由研究机构自己独立筹集和掌握。“中心”主要是做好服务工作。

2)协商制

      “中心”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协商制”,主要是建立并运行两个定期会议制度:一是定期召开行政例会制度,进行行政协商,以解决“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运行中的相关问题,主要是解决如何服务研究所、研究课题和研究人员展开研究的问题。二是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学术协商,以“学术民主”的方式解决“中心”研究工作的相关问题。

3)协同制

       “中心”的研究机制主要是“协同制”。这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和以课题在载体的研究机制,注重和加强的是不同学科、不同组织对“新区”问题的协同攻关与创新。其中,不同学科之间的协同主要是指以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协同,其中,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为主体。不同组织之间的协同主要是指不同学校的协同、市校协同、“新区”与“示范区”的协同、“新区”与“长三角”的协同、“新区”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的协同、“新区”发展与国家战略协同,以达到“海陆统筹”。

2.工作程序

“中心”的工作程序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调研制”、“发布制”、“课题制”、“委员制”和“报告制”等五个方面上:

1)调研制

       “中心”要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国家战略地位、现实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角度出发对“新区”进行全面、整体和系统的调查、梳理和研究。“中心”要在各个相关研究所分门别类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再形成一个综合报告,然后要及时报送有关决策部门、决策程序和决策领导。

2)发布制

       “中心”要定期和随时发布研究计划、研究课题、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发布的主要平台有“中心”网站、“内部参阅”、“以书代刊”和“学术论坛”,等等形式。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还可以编辑专刊出版;出版“新区”的系列研究学术专著。

3)课题制

        “中心”要用课题来凝聚资源和力量,用课题来支配和分配经费,用课题来形成团队。既有自下而上的汇集课题,又有自上而下的布置课题。不仅要承接纵向和横向课题,而且还要组合和补充课题,还要更加组织自发课题。特别要鼓励超前性和前瞻性的课题。课题在结题时原则上要由研究所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讨、审议和通过并签署意见。

4)委员制

       “中心”要实行“学术委员制”,这是一种讲究和强调学术平等和公正的组织机制。它是指“中心”在布置和分配课题时要采取校外专家匿名通讯评审制,学术委员会集体审议的方式确定。评审时,须得到该学科三名以上专家的肯定评价,应用性课题要有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应用证明。

5)报告制

        “中心”及其研究所和研究人员要实行定期报告学术成果的制度。报告既可以用讲座、研讨会和报告会的公开形式进行,也可以用调研报告和内部报告的不公开方式进行。研究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月报告制”、“季报告制”、“学期报告制”或“年度报告制”的报告制度。各个研究所每年要举行一次年度学术报告会,或以学术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其中,所长要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组织机制

“中心”的组织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共建制”、“校级制”、“试用制”、“总揽制”和“两牌制”五个方面上:

1)共建制

        “中心”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为主体,挂靠浙江海洋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并与社科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它由内部全校人文社科学院共建,由学校社科联主席担任“中心”主任,校社科联副主席担任“中心”副主任,校社科联秘书长担任“中心”秘书长。又由于“中心”与舟山市社科联共建,舟山市社科联主席兼任“中心”副主任。

2)校级制

        “中心”属于校级学术机构,是集全校力量精心打造的一个专门为“新区”服务的研究性“智库”机构,要成为学校服务国家海洋战略、国家“新区”战略和国家发展战略的代表性和“亮点性”机构。所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学校党委书记兼任,并且由“中心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术民主和教授治学的原则和方式开展工作。

3)试用制

       “中心”下设的研究机构的负责人,采取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或组织推荐产生。所长负责该研究所的筹划、建设和发展,争取研究课题和经费的筹措,使该研究所高质量运行。新任所长都有采用试用期考核制度,一年试用期满,经学术委员会考核合格正式任用。

4)总揽制

        “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要总揽全局,行政领导要负责“中心”的总体运行顺畅,并要负责“中心”能以较快的速度成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省部级和国家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使“中心”在不远的将来迅速成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发展的一个咨询基地和智库。

5)两牌制

       “中心”的下设研究所如果需要还可成立研究内容相同甚至相似但名称可以相似甚至不同的独立的校内研究机构,形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机制。这样既便于独立地开展研究工作、筹措经费和打造品牌,又有利于把相关的研究成果汇集在“中心”形成一种集成效应。

 

四、“中心”的工作计划

      “中心”将积极组织开展“新区”的研究工作,最终目标是,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咨询基地和“智库”平台。阶段性目标是,下半年争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增设,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和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中心”的相关工作任务拟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或者步骤逐渐推进和实施。

1.近期(运行的基础阶段,从2012年7月1日到2013年7月1日)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打好基础。其重点是要做好在结构、机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建设工作,主要是要做好如下11项基本和基础的工作。

1)制定工作运行方案

       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详细和周密地制订包含“功能定位”、“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工作计划”和“若干问题”等个方面的“中心”运行方案,并获得学校的认同和批准。

2)制定学术发展规划

       深入细致地研究、制定并出台和实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学术发展规划”。规划要充分考虑国际战略趋势、国家战略需要、浙江发展需要和舟山建设需要。

3)建立组织机构

       酝酿成立相关研究所。统合学院、学科、学者,形成新区研究机构体系,可以多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酝酿成立“中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有关著名专家、教授和领导加盟“中心”,尤其欢迎具有实践经验的对“新区”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校外专家加盟“中心”,并做好与相关人员的沟通、联系工作。

4)筹建成果资料室

       在学校图书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资料室”,汇总校内外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的研究成果及其资料,特别要展示我校教师的有关研究成果。为此,要做好对资料的搜集、整理、核验和研究的工作。

5)启动研究工作

      针对“新区”建设初期面临的紧迫和重要工作紧急展开研究工作。研究内容要紧密切合“新区”实际,就“新区”发展的战略思想、资源配置思路、政策建议和策略举措等方面尽快形成“中心”的重点成果,并迅速报给省市政府。

6)做好宣传工作

      主要是首先要尽快落实和做好如下一些外宣工作:设立中心网站,设计出版系列学术研究成果形式,出版“以书代刊”第一书《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2011—2012》,设计“中心”简介,负责“中心”专兼任人员的名片印制工作,等等。

7)组织学术研讨会

       对“新区”急需解决或者碰到的问题要紧急启动研究工作,并要抓紧组织召开相关学术研讨会1—3次,如举办“国家海洋战略下的长三角区域合作与舟山群岛新区发展战略学术会议”、“‘新区’建设理论研讨会”,等等。特别是要把“‘新区’建设和发展理论研讨会”办成为“浙江省社会科学界首届学术年会”的一个主论坛或分论坛项目。要打响“中心”学术成果第一炮。

8)启动基地申报工作

       尽快成立相关申报组织,制订申报工作计划,积极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的研究基地。

9)加强与舟山市社科联的联系

       落实共建方案的实质性内容。积极争取与舟山市的合作共建,通过市社科联、学校领导及其它渠道,加强与舟山市党政军群机关单位以及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的联系。争取“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是以浙江海洋学院与舟山市共建的名义,操作单位落实在校社科联和市社科联。加强有关研究所与舟山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

10)做好与省社科联有关处室的接洽

       详细了解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的技术要求,包括时间、标准、程序等,酝酿下半年基地申报的组织工作计划。加强与省社科联的对接。由校领导出面,做好与省社科联领导的沟通工作,包括目的、意义和工作打算,为基地具体申报工作的开展做好前期辅垫。

11)成为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以国家“特殊需要”为主题,紧紧抓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设立的历史性机遇,以我校唯一的文科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学”为依托,辐射其它学科,成为囊括我校前期新区研究成果的一个集成项目。

12)考察取经

        不仅要组织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比较突出的大学如浙江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等进行考察和学习,而且还要组织赴上海和天津等新区或“新区研究中心”机构考察、学习与交流。

2.中期(运行的初期,从2013年7月1日到2017年7月1日)

此阶段主要是发挥“中心”的协调和平台的作用,并使其尽量平顺一些。其主要是要抓好如下5项重点工作:

1)加强课题申报

       要加强纵横向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包括国家、省部级、地厅级各级课题以及各种横向委托课题。还要对拿到的课题进行协同创新和集体攻关,以最大的努力和最高的质量拿出研究成果,要使成果质量与课题经费基本吻合,要鼓励和奖励“少经费、高质量”的成果。

2)加强学术交流

       “中心”每年组织1-2次大型学术讨论会,如“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论坛”,等等;要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要求每个研究所每年要召开一次以自己为主,另一个研究所协同的,要有著名专家和学者参加的“小微”学术会议。

3)提高科研质量

       围绕新区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研究,在“顶天”和“立地”上分别有所建树,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力争论文上级别,著作成系列,成果提质量,研究报告获领导批示。

4)加强组织协同

       与省部级有关机构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特别是要积极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国家海洋局、海军部队及各级政府的研究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同共建和创新对“新区”的研究工作。每个研究所都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组织进行问题和学术研究。

5)组织项目申报

       申报并成为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从成立起,就要为国家“2011计划”打下基础。

3.远期(正常运行后,从2017年7月1日到2022年7月1日)

       此阶段的“中心”已是一个成熟的基地,将成为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研究上担当特别角色的一个研究机构。其成果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力。其主要有如下4个工作目标:

1)成为研究国家海洋战略的重要研究机构之一。

2)成为研究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的重要研究机构之一。

3)成为研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重要研究机构之一。

4)成为国家级的“2011计划”项目。

 

       其实,自去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以来,我校教师就已经开始了对“新区”的多角度、多方位和多层次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也已经达到一定学术深度和咨询高度。这不仅已经在学术界形成一定学术影响,而且还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这不仅为成立本“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为今后能更好地服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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